各学院、校直部门、附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2016年以单考形式定向招收我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藏教学〔2015〕10号)精神,2016年教育部十所部属高校继续以单考单招形式面向西藏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服务西藏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立志长期建藏。
2、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专职教师在藏或我校工作满两年,其他人员在藏或在我校工作满三年(均指来我校工作之日至考取就读之日)。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审查
我校拟报考人员,请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填写 “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10月21日前将以上材料报组织部(人事处)师资科,过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33755161)。
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结合2016年十所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同时兼顾教学工作安排,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报考人选。
各单位上报后,由组织部(人事处)汇总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学校审批,审批后将相关材料报自治区高校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其他报名事项
1、经学校研究同意报考的人员,在人事处发放报名校验码后,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22日—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2、经自治区高校学生处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2015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在我校招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3、网上报名时,请先认真阅读附件1,按照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四、有关报考政策及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组织部(人事处)网页“重要通知”栏目。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2016年以单考形式在我区定向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附件2、2016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援藏研究生招生计划
附件3:西藏民族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2016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以单考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组织部(人事处)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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