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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创先争优强基惠民第四批驻村工作喜获西藏自治区、地、县三级表彰
 
[发表时间]:2015-12-08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 5103
 
 近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第四批驻村(居)先进工作队、先进驻村(居)工作队员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知》,西藏民族大学被授予“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普兰县霍尔乡贡珠村工作队被授予“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先进驻村(居)工作队”荣誉称号,邱洪浩、黄波、李玉香三人被授予“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先进驻村(居)工作队员”荣誉称号。

同时,阿里地委行署和改则县委政府、普兰县委政府对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第四批驻村(居)工作作出了表彰,学校第四批驻改则县察布乡麻木卓玛村工作队获评阿里地区“先进驻村(居)工作队”,管江红、陈飞两位同志被阿里地区授予“先进驻村(居)工作队员”称号;冉兆海、高全孝、穆迎波、程江洁四位同志被改则县授予“先进驻村(居)工作队员”称号;刘源同志被普兰县授予“先进驻村(居)工作队员”称号。

2014 8月至20158月,学校第四批驻村工作队自奔赴阿里地区改则县察布乡、普兰县霍尔乡五个驻村点开展工作以来,深刻领会自治区党委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驻村工作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刻内涵,在巩固好前三批驻村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区党委、阿里地委、学校党委关于“强基础、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感党恩”的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牢记使命、发挥优势、团结协作、有所作为”的要求,紧扣驻村工作“五项任务”,紧密依靠改则、普兰县委政府和乡村各级基层组织,以驻在村牧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以牧民的生产生活场所为工作岗位,以发挥村驻村工作队与驻在村“两委”班子工作合力、“建强驻在村基层组织活力”为工作中心,以维护全村和谐稳定、推动当地经济持续繁荣发展、广大牧民群众增收致富为着力点,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为五个驻在村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牧民综合素质提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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