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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报考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单独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7-15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 9801
 
各二级学院:
2011年,我院报考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11人,实际录取9人,这为全面提高我院教师学历水平奠定了好的基础。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2011年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2年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计划申报和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支援高校范围:在新一轮对口支援西藏高校工作中,教育部确定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6所高校对口支援我院。“十二五”期间,我院报考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限定在上述6所高校。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民族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能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项任务,志愿长期在我院工作。
2、在我院工作满两年以上(指来我院工作之日至考取就读之日)。
3、报考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计划申报及人员推荐
1、各二级学院围绕本单位“十二五” 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照定向培养研究生规划(2010年制定的《2011—2013年报考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计划》),在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计划申报和报考人员推荐工作。每个二级学院申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指标不超过2个,每个专业可推荐重点学科建设的中青年骨干教师2-3人报考。
2、各二级学院认真查阅对口支援我院的6所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目录,填写《2011年报考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单独招生指标申请表》,并将推荐报考人选的报考申请表一同报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对二级学院所报学科专业以及推荐报考人选进行审核,并报学院研究确定。
4、学院与各对口支援高校商洽有关招生计划申请事宜,并上报教育部。
四、请二级学院认真按照《西藏民族学院教师报考对口支援高校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院发【2010】13号)有关要求,把握好申报和推荐重点,确保满足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由于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于7月17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以确保本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33755161(师资科);办公邮箱msz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见组织部网页“重要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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