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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教师和管理干部到对口支援学校进修和学习锻炼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7-15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 7013
 
各二级学院,院直单位:
今年,教育部将联合财政部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并在该工程中安排专项经费资助西部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到东部支援高校进修和学习锻炼。为落实好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2011年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用好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实现我院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快速提升,现就做好2011年、2012年“本科教学工程”我院教师和管理干部到对口支援高校进修和学习锻炼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修学习名额
在新一轮对口支援西藏高校工作中,教育部确定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6所高校对口支援我院。“十二五”期间,我院每年可选派20名左右教师和管理干部到上述6所对口支援高校进修和学习锻炼。
要求每个二级学院分别推荐2011年、2012年进修教师1—2名。
学习锻炼干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有关要求进行推荐。
二、进修和学习锻炼时间:
教师进修时间为一年,管理干部学习锻炼时间为半年。其中,2011年均为半年。
三、推荐条件
进修教师原则上从我院中青年骨干教师或骨干后备教师中选派,由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教学的需要进行推荐。推荐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学习锻炼干部原则上从我院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生管理岗位的处级干部或后备干部中推荐。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要结合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本科教学工程”教师进修及干部学习锻炼足额、高质量完成。
2、各单位推荐的学习锻炼干部人选由院党委组织部进行汇总审核,报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各单位推荐的进修教师人选名单,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审核报学院研究确定。
3、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及时将填写好的《 “本科教学工程”2011年、2012年我院赴对口支援学校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1年7月17日前报人事处。
联系电话:33755161(师资科);办公邮箱:mszk@163.com
特此通知。
组织部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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