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部分教师岗位双向选择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教师[2010]11号)精神,经我院研究,决定在内地生源定向西藏培养的2010届本科师范毕业生中公开选拔3名毕业生从事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坚持唯物论和无神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因违纪受过处分。
2.内地院校内地生源定向西藏培养的2010年应届师范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时获得学历和学士学位。
3.文科专业。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选拔程序
2.我处在对毕业生的个人材料进行筛选的基础上,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考核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3.经我处通知前来参加考核的人员,须持《西藏民族学院2010年公开选拔辅导员报名表》原件1份,教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1份。
联 系 人:西藏民族学院人事处 马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55570
西藏民族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