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程序及注意事项(附表)
查阅程序:
1、查阅单位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写明查阅原因、查阅内容、查阅人和被查阅人姓名,需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2、查阅人持《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审批。
3、凭审批后的《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到干部人事档案室进行查阅登记。
4、登记后在“查阅室”查阅。
注意事项:
1、查阅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两名,持有《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携带工作证。
2、查阅者不得泄露和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3、查阅档案时禁止抽烟、倒水,以防损坏档案材料。
4、查阅应在查阅室。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带走档案材料。
5、查阅人事档案,严禁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划图、批注、折叠和撤换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翻阅其它材料。
6、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摘抄、拍摄,不得给无关人员看,用毕及时销毁材料复制件。
7、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