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咸阳市第十批有突出贡献
专家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部)、校直部门,附属中学:
根据《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咸阳市第十批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咸组通字〔2018〕27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校从事科研、教学、医疗、文化艺术等工作,为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详见附件:咸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条件)。
二、评选原则
咸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以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学术水平、专业贡献和专业影响力为主要依据,不受身份、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推荐程序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为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职能部门审核→学校审定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四、其他事宜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进行申报。推荐人选需填写《咸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627759399@qq.com邮箱),并于2018年6月13日下午5:30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咸阳市将按照行业界别分类,评选40名左右突出贡献专家。
申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师资科联系。联系电话:029-33755161
特此通知。
附件:1.咸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条件
2.咸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推荐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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