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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7-29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 5346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校直部门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8〕251号)(附件1)和《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宣干字〔2018〕191号)(附件2)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师德高尚、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工作安排
(一)本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研究确定上报的程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 7月30日-8月6日,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
2. 86日-8月7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 8月7日-8月10日,推荐人选完善正式申报材料,学校将材料上传系统并报送。
四、报送材料及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各单位党委(总支要切实履行人才工作主体责任,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二)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科学评估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请各单位于86上午11:00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主要包括单位遴选程序、推荐人选的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等情况内容。
2.申报人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鉴定。
3.申报人填写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请申报人登录rencai.people.com.cn下载申报书客户端,并通过客户端填写及修改申报书。
单位推荐报告、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均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鉴定纸质版须单位党委(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以“XX学院2018年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材料”命名并压缩发送至627759399@qq.com邮箱。
(五)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完善正式申报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王飞   电话:029-33755161/18629209586
 
附件:
 
 
                                      人事处
2018年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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