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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硕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11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 36638
 
关于开展2020年度硕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
紧急通知
 
 
各学院(部)、校直部门,附属中学:
根据《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民大发〔2017〕70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博士研究生报考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我校建校60周年贺信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作斗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需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自到我校工作之日至报考之时)。
(三)报考“十所院校”“三所院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还需符合其所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管理人员、辅导员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前提下适当安排报考,鼓励报考在职不脱产研究生。报考专业需与所从事工作岗位相关或相近,毕业后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
二、报考类型
(一)在西藏实行定向单独招生考试的中国人民大学等十所院校硕士研究生(参考《关于2020年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以单考形式定向招收我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藏教学〔2019〕2号,见附件3)。
二)在西藏实行定向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四川大学等三所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参考《关于2020年四川大学等三所高校定向招收我区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通知》藏教学〔2019〕3号,见附件4)。
(三)教育部对口援助我校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6所高校的硕博士研究生(参考各高校硕博士招生通知)
(四)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面向西藏培养的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博士研(参考《关于做好 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藏教学〔2019〕4,见附件5)。
(五)其他形式的硕博士研究生(参考各高校硕博士招生通知)。
三、报考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向所在单位提出报考申请,并填写《西藏民族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兼职教师报考须同时向所在单位和挂靠学院(部)提交申请;辅导员报考须同时向所在学院(部)和学工部(处)提交申请。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根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学科发展需求,结合工作需要和申请人的现实表现,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三)学校审批。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及专业方向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审批。
(四)报考。学校审批后,人事处向各单位反馈最终审批结果,由各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报考。
四、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认真学习报考条件并仔细查阅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并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报考不超过三所院校的专业。已申请过报考教育部对口援助我校的报考人员,第一志愿必须为申请的援助高校及专业。报考学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修改。
(二)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必须学校批准,未学校批准擅自报考的,学校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围绕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和“2020计划”,结合本单位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四)报送材料要求。报考硕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报考硕博士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辅导员报考由各单位签署意见后交学工部(处)统一审核并报送。报考十所高校、三所高校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还需按照各自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各单位汇总表需发送电子版至332195565@qq.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29-33755161。
 
 
人事处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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