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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评选2010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9-08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 3017
 
各二级院、系,院直各部门,附属单位:
根据《西藏民族学院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暂行办法》(院发[2010]17号),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0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我院2010年优秀教师推荐名额32人,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34人,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9月8日—13日,各单位组织评选;
9月13日,各单位向人事处报送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人选材料;
9月13日--14日,学院表彰评选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领导小组对优秀人选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9月1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人选名单。
9月16日,人事处在全院范围内对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报送材料内容
各单位于9月13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情况、《西藏民族学院优秀教师审批表》、《西藏民族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审批表》(此两表格可在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人事工作项下载)一式二份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藏民族学院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暂行办法》确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等要求,严格程序,认真推荐,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联系人:马小龙 岳燕 联系电话:33755570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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