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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技术工人升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12-03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 6874
 

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咸阳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咸政人发[2009]52号)精神,现将我院2009年度技术工人升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及考试工种

1、报考条件

    工作年限20年(年限计算到2009年,下同)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从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起计算到2009年9月底止,下同)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工作年限10年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2、考核的工种

    2009年升等级统考工种为: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水土保持防治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共23个工种。

二、报名时间及其他

1、凡申报晋升上一级技术等级的报名条件和考试工种、收费标准依据咸政人发[2009]52号文件规定执行。

2、我院报名时间:2009年5月19日—5月27日

    报名地点:人事处劳资科,联系电话:33755571

3、报名时需提交由陕西省人事厅颁发的本人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并带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4、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8月22日—23日,其中8月22日考技术理论、职业道德,8月23日考核实际操作。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0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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