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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助学 倾力筑梦 | 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始了~

发表时间:2023-09-20 /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处)--奖助公告 / 浏览量:13228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规范资助程序,完善资助育人体系,根据《西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藏教函〔2019343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开启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规定积极申请。

 

  认定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网上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25

 

认定重点

     1.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生源地贷款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等;

     2.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困难地区的学生和烈士后代;

     3.受洪涝、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特殊困难学生;

     4.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或其他困难学生。

 

申请程序

通过金智学工系统提交个人申请(详见文末操作指南)

 

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在金智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2.班级初评。班主任组织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对班上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民主评议结果,通过系统向学院提请班级民主评审名单;
              3.学院复审。学院组织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召开学院评议工作会议,公示公开认定结果(三天),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终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终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认定结果。

注意事项

        1.诚实守信。在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学生如实填写承诺内容并签名,学院在认定栏如实填写认定结果,并签字盖章,以年级为单位装订存档,以备检查;
          2.信息精准。家庭人口数量是影响家庭经济情况的重要因素,请如实填写,不要漏填任何一个家庭成员;

                3.实事求是。要真实反应个人家境经济困难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并将相关失信资料装入个人档案;

      4.监督检查。评审、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本学院资助联系人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相关情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375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