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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编辑记者、工程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11-10-27 / 信息来源:新闻传播学院 / 浏览次数:6678

       


         简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眉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人和编辑记者及网络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播音、主持人岗位5名(财政供养),编辑记者岗位6名,工程技术岗位1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要求,各专业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比例。达不到比例要求对该专业岗位的招聘计划,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数和岗位需求提出调整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历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新闻宣传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备专业技术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播音主持人:①年龄在25周岁以下,有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经历或已取得播音主持资格证的可放宽到28周岁;②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5cm以上;③双眼裸眼视力在1.0以上;④五官端正,仪表大方,形象气质佳;⑤音质圆润,普通话标准。⑥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专业毕业或有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2、编辑记者: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从事过新闻采编工作二年以上的、且有多篇作品发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②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5cm以上;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独立工作能力。
    3、网络工程技术人员:①年龄在25周岁以下;②男性身高170以上;③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计算机网络管理和无线电专业本科以上文凭,或有从事广播电视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的经验。
四、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 月 日--  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 月 日下午6时整。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17—5541595
    3、报名办法:有意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二寸彩照三张,相关证明资料。凡报考播音主持专业的人员须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编辑记者岗位者也可提供自己已发表或播发的作品。报名费350元。
4、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人事、监察、广电部门同志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察、体检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初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考试。
(1)播音员主持人招聘考试分初试、笔试、面试三个阶段进行。初试由省市县播音主持专业人员与县人事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通过现场提问、目测形象气质、测量身高的方式进行。初试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时政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播音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考察,总分100分,专业知识和技能占70%,时政、公共基础占30% ,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省市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和广播电视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电视公开赛的形式现场打分、亮分依次进行,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面试的方式按照现场抽题播报新闻、现场主持节目及评审组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2)编辑记者及工程技术人员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编辑记者笔试内容为时政知识、公共基础和新闻写作,总分100分,新闻写作占70%,时政知识、公共基础占30%,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网络技术和无线电知识,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员将进行面试;编辑记者面试采取评审组设置新闻情景现场播报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计算机、无线电基本技能进行测试。
    (3)综合成绩:播音主持、编辑记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工程技术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40%。
    (4)初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待定。以待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以正式通知为准。笔试时采取单人单桌,考试地点安排在有监控录像的学校进行,并在考试期间对考场进行手机屏蔽。
    5、考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由电视台会同人事部门组织考察。 考察中如发现有与录取条件不符的情形,取消其资格,并依据本专业考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依次递补。
    6、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依据本专业考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初选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录用及人员待遇
1、录取:根据综合成绩和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结果,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招聘范围内出现并列的,按照招聘名额录取;招聘名额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录取。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2、聘用: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先见习(跟班学习)一年。见习期满,通过考核测评,按招聘名额择优录用。播音主持人办理正式人事录用手续,编辑记者、工程技术人员由眉县电视台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应聘录用人员8年内不许调动。
3、待遇:
拟聘人员在见习期内每月发给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满,正式录用的播音主持人,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编辑记者和工程技术人员为聘用制人员,由眉县电视台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确定工资待遇。
 
                 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