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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学院领导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0-11-15 信息来源:党委(院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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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5月15日院党发[2000]11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院领导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院领导用科学理论指导学院工作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特别是有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民族团结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3、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教育部等国家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的重要文件。
    4、国家领导人,省、自治区主要领导,教育界权威人士、专家、学者的重要讲话。
    5、反映国际国内重大问题、热点问题背景、动态及发展趋势的文章。
    二、学习要求
    1、坚持参加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严格按照《西藏民族学院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学习。
    2、除保证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外,还要主动安排自学,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
    3、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要做好学习笔记,要求记录学习内容、学习时间、重点问题、心得体会、思想认识等方面的内容。
    4、政治理论学习要与自己的思想实际相结合,要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的教育相结合;要与全国改革开放和西藏社会经济的发展相结合。通过学习,要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增强大局观念,准确把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5、政治理论学习要与自己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学习中,要认真思考有关改进和加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措施。通过学习,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
6、院领导每年要作一场形势政策报告,写一篇政治理论学习研讨文章或调研报告。
    三、检查办法
    院领导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由院党委宣传部负责检查,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在党委常委会上通报,以便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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