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01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5593
各院(系):
按照新华社关于2011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时间安排,我校毕业生的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在11月3日进行,地点定在学院文体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2011年毕业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2012年毕业的医学系学生。
2、各院(系)、研究生处要做好图像信息采集的宣传、动员和准备工作。各院系当天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并将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教务科。
3、根据教育部要求,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一律实拍,不再收相片进行扫描。各院(系)于11月3日,以班为单位,按实际缴费学生名单照相。
4、学生因为教学安排在外实习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在安排时间拍照的学生,请与教务处教务科提前联系。
5、为保护文体馆地面胶板不受损害,学生进入文体馆照相时不允许穿高跟鞋。
6、11月3日拍照当天的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 9:00—10:00 财经学院(511人)
10:00—11:00 法学院(287人) 医学院(171人)
思想政治学院(57人) 民族研究院(62人)
11:00—12:00 体育系(77人)管理学院(298人)
下午:13:00—14:00 信息工程学院(448人) 教育学院(94)
14:00—15:00 新闻传播学院(151人) 文学院(397人)
15:00—16:00 外语学院(152人) 研究生(70人)
教务处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六日
按照新华社关于2011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时间安排,我校毕业生的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在11月3日进行,地点定在学院文体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2011年毕业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2012年毕业的医学系学生。
2、各院(系)、研究生处要做好图像信息采集的宣传、动员和准备工作。各院系当天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并将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教务科。
3、根据教育部要求,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一律实拍,不再收相片进行扫描。各院(系)于11月3日,以班为单位,按实际缴费学生名单照相。
4、学生因为教学安排在外实习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在安排时间拍照的学生,请与教务处教务科提前联系。
5、为保护文体馆地面胶板不受损害,学生进入文体馆照相时不允许穿高跟鞋。
6、11月3日拍照当天的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 9:00—10:00 财经学院(511人)
10:00—11:00 法学院(287人) 医学院(171人)
思想政治学院(57人) 民族研究院(62人)
11:00—12:00 体育系(77人)管理学院(298人)
下午:13:00—14:00 信息工程学院(448人) 教育学院(94)
14:00—15:00 新闻传播学院(151人) 文学院(397人)
15:00—16:00 外语学院(152人) 研究生(70人)
教务处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