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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01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5883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西藏民族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岗位练兵,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经学校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举办我院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分组安排

1、参赛者须为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2、本次赛教活动分为两组:一是3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组;二是35岁以上教师组。

二、竞赛内容与要求

1、课程类型以必修课为主,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

2、以理论教学为主,授课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法,并可合理使用多媒体课件。

三、组织程序

本次竞赛活动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初赛阶段。时间为1025-11月12(即8-10周)。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开展本单位范围内的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2、第二阶段为全院范围的决赛阶段。时间为1115-12月3(即11-13周)。根据初赛结果,各单位按照《各二级院(系)推荐参加课堂教学技能决赛教师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于1112前报送教师名单于教学科。

四、组织领导与评奖

1、本次竞赛活动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初赛阶段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安排、竞赛、评比及表彰。

3、决赛阶段由教务处和人事处组织安排。聘请相关领导、学校督导和有关专家组成听课小组,采取分组随堂听课的形式进行评比,届时将根据参赛教师情况确定、公布听课时间和地点。

4、每组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参赛者将给予表彰和相应奖励。各组前5名者将授予“西藏民族学院课堂教学能手”称号。

本次课堂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是在我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的,各二级院(系)要认真组织和动员本单位职工参加,全体党员教师要积极参与,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展开。同时,各二级院(系)要结合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此次竞赛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附件1课堂教学技能决赛教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2西藏民族学院课堂教学技能竞赛评分表

  

                  教务处      人事处

                 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