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及历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
二级学院及相关院直部门: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稳步持续地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积极培育教学改革成果,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西藏民族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12年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与历年教改项目结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
(一)立项范围
1.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课程体系与结构改革,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手段,在加强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学研究、加强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创新教学管理办法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教学模式改革课题
(1)教学模式改革是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品质,在课程设置、内容选择、教学组织形式、课堂形态和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前瞻性探索和试验的实践与研究。
(2)在学院修订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工作基础上,以陶冶品行、学会学习、学会发展为导向,探索新的符合我校实际的“研究问题、自主探究、讨论互动、批判改进”等教学模式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3)探索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基于问题、项目、案例的教学研究;开放实验室,实习基地建立及对学生能力培养;吸纳并指导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训练和实验室研究,对学生进行创新能力培养和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训练等。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学校教学成果奖、自治区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储备力量。同时,也作为自治区和教育部教改立项的候选项目。
2.课题立项分个人和集体两种。原则上要求各单位及教师以学科、专业、教研室及教学团队为依托申报集体项目,并能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特点,挖掘特色,将项目做大做强。
3.对于立意好,辐射范围大,受益面广的项目,可设重点项目。
4.我院教师、教学管理及教辅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
10月下旬 报学院审批后公布审批结果和资助经费。
二、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
(一)2006年以来被学院批准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均在结项范围内。
(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西藏民族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结项表》;项目研究成果,如论文、教材、教参、课件等;总结材料。
(三)应予结项的项目见附件,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申报结项。不能按期结项者须提供书面申请。
(四)结项工作与立项工作同时开展。
三、其他
(一)《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和《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结项表》见西藏民族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公共下载”处。
(二)未尽事宜,请参照《西藏民族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管理办法》(院发〔2006〕36号)执行。
附件:2006—2010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应结项课题统计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