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同学: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精神,促进《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推动大学英语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经教育部同意,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联合举办2011年(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11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 简称NECCS)。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我校将组织参加B、C两个类别陕西省赛区的竞赛。B类竞赛适用于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C类竞赛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校各年级各专业本科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一、竞赛时间和方法
1.初赛程序及方式。竞赛的初赛及评卷由教务处、外语学院联合组织实施。初赛定于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全国统一时间,在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决赛程序及方式。决赛由陕西省组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决赛包含笔试(含听力)和口试,其中笔试分数为150分(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笔试定于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下午进行口试。口试方案和题目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
3、初、决赛成绩公布与查询。初赛成绩及决赛名单于2011年4月16日在我校教务网站予以公布。决赛由陕西省组委会统一安排;决赛的参赛者按初赛成绩确定。决赛前我校组织免费辅导。
二、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本赛题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将于赛前一个月将样题公布在《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英语辅导报》大学教师版、《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版和《大学英语教学》、中国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和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等媒体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参赛学生参考。
三、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二等奖获奖率为15‰,三等奖获奖率为30‰。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委会根据决赛成绩确定。特等奖获奖率为1‰,一等奖获奖率为5‰,总获奖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
2.获奖证书:由全国竞赛组委会于7月份颁发获奖证书,证书等级均为国家级证书。
3.系列活动:2011年暑假期间举办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包括英语演讲赛、英语辩论赛和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一等奖及以上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4.校内奖励:
1).所有选手均可获得一份国家级参与证书。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均可凭证书加相应的创新学分。
2)我校将对取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同学进行奖励。
四、报名方式和竞赛费用
1、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从2010年12月13日起截止到12月24日,学生在校内教务网上自行登记报名。
(2)交费确认:从2010年12月27日—12月31日报名学生到外语学院教学办公室(第二教学楼2-312室)确认,并交纳报名费。逾期不确认报名并交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按自动放弃处理。
2、报名费:每生30.00元(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委员会统一要求)。
3、准考证领取:报名学生的准考证在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