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
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巩固学风建设的成果,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依据《西藏自治区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和我院关于学风建设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期末,围绕学风建设的要求,继续开展强化考风考纪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考试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明确以生为本,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诚信做人,杜绝作弊,形成优良考风。
二、主要内容
1.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诚信应考的氛围。
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和各二级学院负责,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横幅、网络等多种途径,在校园内营造诚信考试的氛围。
2.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考前考风考纪教育,各二级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通过主题班会、承诺诚信考试等形式,在考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考场规则》等规章制度,同时以典型案例为重点,以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
三、相关工作要求及措施
1.考风考纪教育是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形成的一项重要工作,而考试是检验教学成果的关键环节,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设计,周密部署,成立专门的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内容抓实抓细抓好。
2、各二级学院要强化纪律,培养学生养成考试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习惯,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对考试中以各种手段作弊的学生要视情况从严从快的处理,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3、除学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织的巡视组巡查考试之外,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加强在考试期间的巡视和指导,考试工作要由分管教学的领导亲自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各二级学院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严格执行《西藏民族学院监考守则》。考前对监考教师进行动员,提出严格要求,规范监考行为,监考老师需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5、教务处要协调院办、后勤、保卫、网络中心等部门,做好各二级学院的考试工作指导及服务工作。督导组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
6.任课老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阅卷,上网录入成绩,各二级学院教学办要及时统计学生成绩确定下学期开学前一周留降级、补考学生的课程及学生名单、切实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