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3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38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为规范有序的做好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3月14日8:00到3月17日14:00。
二、相关要求: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教务科统一打印报名名单,各二级学院教学办按照此名单统一收费交财务处;
2、课程成绩70分以下的均可申请重修;
3、重修课程的门次不能超过三门,同一门课程重修不能超过两次;
4、留降级学生留级前不及格课程重修不收费;
5、转学转专业学生补修所缺课程(限三门)、毕业班学生公选课重修,在二级学院教学办统一手工报名缴费;
6、公共课组班重修的拟在第二周周末开课;
7、缓考学生可以随重修班考试;
8、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以分管教学的院长为领导的小组,加强对重修工作的日常教学管理。
三、交费时间:3月21、22日统一交财务处一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