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重点课程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年来学校在课程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强化了措施管理,并取得了突出成果。为进一步巩固和推广已取得的成果,继续推进课程建设,集中建设一批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效果、教学条件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辐射、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根据《西藏民族学院重点课程管理办法》(院发〔2002〕30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同时对已经完成重点课程建设工作的课程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课程建设立项
1.申报的重点课程一般应为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
2.课程负责人应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具备中职以上职称的教师,且课程建设具有合理的教师梯队。
3.在组织申报的过程中,各二级学院应结合专业、学科、梯队发展的需求,考虑到课程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到现有师资队伍的情况,严格把握申报条件,推选出有特色、有专业代表性和最具发展潜力的课程进行申报。
4.课程负责人需填写“西藏民族学院重点课程立项申报书”(见西藏民族学院教务处网站“公共下载”处)。
二、重点课程结项
1、验收范围
2007年以前立项,还未结项的重点课程;
2009年立项,已经完成建设任务,申请结项的重点课程。
2、工作要求
①重点课程负责人在教务处网站“公共下载”栏下载《重点课程结项表》,根据《西藏民族学院重点课程评估指标》进行全面的书面总结,提供完整的文字材料,经二级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
②未完成建设任务不能参加验收的课程,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
3、验收方式
①专家组采取听课,召开座谈会,课程负责人评审会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验收。
②未完成建设任务不参加验收的课程,将直接提交评审会审议。
三、申报时间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附件:结项重点课程汇总表
附件:
结项重点课程汇总表
序 号 |
时间 |
院系 |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1 |
2003年 |
信息工程学院 |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 |
王 亮 |
2 |
民族研究院 |
民族学通论 |
史工会 |
|
3 |
2005年 |
文学院 |
文学理论 |
朱 霞 |
4 |
2007年 |
政法学院 |
中国近代史纲要 |
徐万发 |
5 |
财经学院 |
货币银行学 |
张志恒 |
|
6 |
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学 |
朱新林 |
|
7 |
管理学院 |
地方政府学 |
王 跃 |
|
8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杨小峻 |
|
9 |
信息工程学院 |
数据结构 |
王聪华 |
|
10 |
医学系 |
生物化学 |
康龙丽 |
|
11 |
医学系 |
医学微生物学 |
张 敏 |
|
12 |
新闻传播学院 |
西藏新闻史 |
周德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