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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组织召开制(修)订教学大纲工作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05-05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2252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以“四个大力”的具体措施对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出要求。在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讲话精神之际,428日下午,我校教务处在第一办公楼5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制(修)订教学大纲工作研讨会,会议由副院长乔根锁教授主持。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教学秘书和教务处科级以上人员10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教务处处长高学教授就“西藏民族学院教学大纲编写要求”(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具体讲解,指出制订教学大纲要紧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目标的要求,充分体现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体现以生为本的思想,加强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理论的教学,突出学生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别强调本次修订教学大纲要贯彻分类指导的思想,注重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出教学大纲不仅是教师组织教学工作的指南,更是学生学习学科知识的依据。编写教学大纲不能拘泥于教材,应删繁就简,突出重点,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强化实践、实验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副院长乔根锁教授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自2009年以来,学校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下决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多次研讨、进藏调研,全员参与,以及对新专业培养计划的反复推敲、评审论证,于本学期初完成了所有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凝聚着全校教职工的心血,而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直接关系着学校的改革成果。他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教育改革发展的思想基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将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等先进教学理念内化到教学大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