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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实施素质拓展学分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

发布日期:2011-05-25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5769
  华中师范大学自2007年开始在全日制本科生中实施素质拓展学分,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艺术修养,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规划培养体系,制定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学校将大学生素质教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制定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细则从六个方面进行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技能培训及其他、国防教育。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包含思想政治主题教育、学生日常行为教育、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包含学术科技竞赛类、学术交流研究类、论文、作品编注类、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包含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学生必须同时修满专业课程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方能毕业,素质拓展学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生择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完善组织机构,实行素质教育的量化培养。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共同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学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30个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包含20个必修学分和10个选修学分.修满40个学分(必修学分不少于20个)的为素质拓展成绩优秀学生毕业时,学校除给予学业成绩单外,还出具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单,对学生大学期间的素质教育成绩做出鉴定。
  ——借助网络手段,实现素质教育的信息化管理。为有效管理学校素质教育开展情况,方便学生申报素质拓展学分,学校组织开发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实现学生素质教育成果的动态管理,学生通过互联网经个人信息门户登陆学校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随时可以申报和查询个人素质拓展学分。学校职能部门和院系在网上对学生申报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认定和审核,管理工作更加方便和快捷,素质教育成果能够得到及时地肯定和鼓励,学生参与积极性得到有效提高。
  ——鼓励个性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素质教育培养体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在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六个方面内容中,细化为17个方向33个小点的审核和认定对象,为学生的全面综合发展指引方向。毕业时,学校为学生颁发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单,详细记载学生在校期间接受个人技能培训、社会实践、参与各类活动、取得各类成果等方面的综合信息,直观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与此同时,在素质拓展学分系统运行过程中,学校鼓励学生在个人兴趣和特长方面重点发展。除学校规定的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国防教育方面的必修学分外,学生在个人兴趣和特长方面取得的学分在素质教育的其他四个方向可以进行冲抵,以此促进和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素质拓展学分实施三年来,全校学生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个性发展获得鼓励,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认可,学校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教育部简报〔2011〕第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