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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7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3669

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各学院()

现转发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关于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16 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 简称NECCS)的通知,本届竞赛是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各类英语教学改革的实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我省此项赛事由陕西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设立的省英语竞赛组委会,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我省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对象

2016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高校的在校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A 类竞赛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竞赛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生参加;C类竞赛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竞赛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竞赛的初赛及评卷由教务处、外语学院联合组织实施。竞赛获奖学生可凭获奖证书申请记载创新实践学分。

二、竞赛时间和方法

1.初赛程序及方式。初赛定于2016410(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间为120分钟)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初赛。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决赛程序及方式。决赛包含笔试(含听力)和口试,其中笔试分数为150(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笔试定于201658(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由陕西省组委会统一组织安排。

3.初、决赛成绩公布与查询。初赛成绩及决赛名单于2016419在我校教务网站予以公布,决赛的参赛者按初赛成绩确定。

三、奖励办法

1. 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二等奖获奖率为15,三等奖获奖率为30。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委会根据决赛成绩确定。特等奖获奖率为1,一等奖获奖率为5,总获奖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

2. 获奖证书:由全国竞赛组委会于6月份颁发获奖证书。

3. 系列活动:2016年暑假期间举办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包括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总决赛暨夏令营我省采取省组委会推荐注册方式。

4.校内奖励:

1)所有选手将获得一份国家级参与证书,以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均可凭证书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四、报名方式和竞赛费用

1.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从201512178:00起截止到12258:00,学生直接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从http://www.xzmy.edu.cn/jwc/的“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用户登录入口”),在“学生成绩”菜单下点击“等级考试报名”后选择“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后点击“报名”进行报名。

2)交费确认:从201512281231报名学生到外语学院教学办公室(实验楼0206)确认,并交纳报名费。逾期不确认报名并交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按自动放弃处理。

2.报名费:根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委员会统一要求每生30元。

3.准考证领取:报名学生的准考证将在201548送至各学院教学办,请本人到各自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

咨询电话:外语学院教学办 33755945   教务处实践科33755048

                                             

教务处      外语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