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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申报国家民委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6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3149
各民族院校:
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探索多种培养模式,决定继续开展国家民委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组织保障、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保证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工作顺利进行。积极组织,广泛动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研究资源,筹划和开展一批高水平的研究项目,着重解决教学改革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及实践中的关键问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申报国家民委教改项目,要紧紧围绕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普遍性问题,特别是带有规律性的问题设计课题,组织力量,要突出操作性、实践性和前瞻性。
三、各院校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7项。项目经费主要由各院校自筹。同时,为推动委属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委属各院校所申报的项目中至少应有1项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项目。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如以往获得国家民委教改项目,该项目必须已通过依托院校审核并同意结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参与申请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累计不能超过2项。
五、请各院校认真审核《国家民委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申请书》,并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附电子版)报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高教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11年8月8日前报送至gaojiaochu@sohu.com,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本通知电子版请在gaojiaochu2008@126.com(密码:gaojiaochu)下载。
联系人:马欣  010-62881166-2271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一一年七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