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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8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460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促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藏教工委[2011]38号)精神,培养大学生会思考能实战的能力,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以及有关文件,我校决定开展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及自主创业有浓厚的兴趣;

3.项目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团队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可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校企交叉、学科交叉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团队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4.如有科技成果,不应存在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5.指导教师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讲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研究的能力。

二、选题范围

1.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 社会调查项目;

6.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及自己或团队感兴趣的研究对象。

三、申报材料

根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实施的相关要求,拟申报学生需填写《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

四、申报名额

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及学科特点,分配项目申报名额数如下所示。

二级学院

名额数

二级学院

名额数

财经学院

12

法学院

8

信工学院

13

医学院

9

管理学院

6

文学院

8

外语学院

5

民研院

2

思政学院

2

教育学院

5

新闻学院

5

体育学院

4

合计

80

五、申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请在放假前安排好学生及指导教师利用暑假假期做好各项申报工作,务必于9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实验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填报《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二级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见附件二)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请在西藏民族学院教务处网页首页“公共下载”处下载。

特此通知。

 

 

                   教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一: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二级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