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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3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3941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和《西藏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校教发〔2015〕32号)》和《西藏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规范(校教发〔2015〕3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学校决定对本科毕业论文重复率进行全部检测普查工作。现引入Gochcek论文引用检测系统,请各学院自行组织对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
一、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学生、学院均可采用自行检测的方式,具体要求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二、检测流程
2、导师审核。检测报告交导师,导师负责确保论文定稿和查重报告所检论文是否一致,并签字确认。
3、论文提交。论文定稿(含检测报告)在答辩前一周提交学院管理员,论文文件名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论文题目。
4、学院检测。学院负责老师收齐后统一按照总人数40%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由各学院处理,并将检测结果报至教务处实践实验科备案。
5、学校检测。学校按总人数30%的比例再次抽查,重复率不符合要求者将进行相应处理。
三、其他
1、建议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
处理办法
 R 30%
通过检测,准予答辩
30% < R < 50﹪
修改合格后答辩
R 50
修改合格后延期答辩
R 80
重新撰写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检测结果也可以由学院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自行设定报教务处备案。)
2、时间安排。由教务处在4月13导入学生信息到检测系统后学院即可使用(请同学们在4月13日8点后及时登录,修改密码)。学院检测及反馈需在答辩前完成,学生自测需在学院检测前完成,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好论文检测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