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和2015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2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7147
各学院:
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和2015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2015年项目负责人和2016年预申报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要求登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工作。登陆系统,可从学校主页点击“信息门户”标签,进入个人门户,在左侧应用系统中点击“大学生创新”模块登陆,也可以选择系统网址:http://202.200.16.211/index.aspx登陆。有关2016年项目申报和2015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对象为全校本专科学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2014、2015级本科生和2015级专科生,成员可以为其他年级本专科生;每位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在往年所立项项目中出现撤项、终止执行、未结项等不良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禁止申报;
2、项目分个人和团队2种形式。团队项目主持人由1人担任,每个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不少于2人。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及自主创业有浓厚的兴趣;
3、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校企交叉、学科交叉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团队项目优先;
4、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讲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研究的能力,每位指导教师本年度最多指导3个项目。
5、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2016.6---2017.6);
(二)选题范围
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建议有志参加各级各类学生竞赛的学生根据竞赛选题要求提前申报项目进行预研究;并且鼓励学生提前结合毕业论文选题进行预研究。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社会调查项目;
7、各类学生竞赛选题相关的项目;
8、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及自己或团队感兴趣的研究对象。
(三)申报程序
1、项目预申报阶段:4月28日前,请有申报意向的学生及时调研,积极联系指导教师,及早确定申报题目。教务处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项目申报、实施的指导性讲座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使用培训,给预申报项目的学生提供信息交流及沟通平台;
2、项目网上申报阶段:4月28日-5月10日,各项目组按照申报条件及时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200.16.211/index.aspx)填写项目申请表,网上申报结束后请及时联系指导老师进行项目审核,并下载打印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3、学院评审阶段:5月11日-5月18日,各学院教学办先行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后组织学院专家进行项目答辩评审打分,按照各学院所分配项目数量总量确定各级别推荐数量(建议各学院将未推荐项目作为学院级培育项目给予支持,待下年申报时推荐上报);
各学院推荐项目限额表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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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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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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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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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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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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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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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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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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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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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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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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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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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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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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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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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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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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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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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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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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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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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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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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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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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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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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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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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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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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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评审阶段:5月20日-5月26日,学校组织校级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遴选出国家级、自治区级及校级推荐项目;
5、各级别推荐立项项目公示、公布:5月底至6月初。参加项目的人员及项目研究内容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变动。
(四)经费
学校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各级别项目经费预算额度可为1500元,5000元,10000元。立项项目须接受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环节,如中期报告不能按时提交或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终止项目资助。
(五)注意事项
1、未通过2014年项目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以及承担2015年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2、项目选题应具有创新性,申报项目题目及内容不能与我校历年项目雷同;
3、预申报项目学生应加强与指导老师的充分沟通及联系,须征得双方同意后再行申报;
4、2015年已在系统申报而未获批准立项的项目教务处已滚动处理至2016年项目申报状态,可继续修改或完善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为2013级学生的(医学院除外),教务处将退回项目申报。
二、2015年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获准立项的121个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2、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
(三)检查方式
1、以学院为单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项目组进行自查,并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有关《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内容及上传有关材料。
2、各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并撰写项目中期检查总结。
3、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检查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四)检查要求
请各学院重视项目检查工作,对于项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防范、早解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对实施不力的项目,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终止,并收回资助经费。
三、具体要求
1、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学院管理人员参考《西藏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流程》先完成申报书网上填报以及中期检查材料的填报、审核等。
2、请各学院于5月18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等统一报教务处实践实验科。
3、各二级学院于5月20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总结及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实验科,其他检查材料留存本学院。
四、项目申报、实施等相关工作
教务处将组织举办有关项目申报、补填报及如何实施项目等系列讲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刚刚部署完成,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问题,请及时查看帮助文件,或与教务处实践实验科联系(大创项目工作QQ群号:219108270、234474195、25973535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