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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9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2675
各学院(部):
为总结和考核本学期前段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以及刚结束的本科审核评估专家反馈的问题,现将本学期其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1、2016年5月2日—5月15日(第十、十一周)。
2、此次检查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第十周):各学院自查整理数据材料阶段,第二阶段(第十一周):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检查和各单位总结阶段。
二、检查内容
1、2016届毕业生各毕业班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包括毕业实习情况和毕业论文指导、答辩、查重、完成质量等情况及记录。
2、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使用情况,包括已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使用率及维护、在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进展、经费使用情况、未来实验室和实习基地项目的规划与储备情况等。
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教师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培育项目储备情况等。
4、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及党员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教师工作量)情况。
5、课堂教学主要检查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包括教师的教案、ppt质量、教师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学生的评价等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以自查为主,抓好组织领导、实施计划的落实,做好数据统计和相应的支撑材料,对学校教学督导的督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工作。
2、各学院可自行确定检查方式,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创新检查内容的方法,补齐短板,所有检查内容除总结外要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3、学校教学督导、教务处将结合各学院自查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分组对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总结与反馈
各学院请参照上述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要求检查内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总结要重点突出检查内容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如何整改,要有数据、有材料,内容要具体。书面总结材料请于5月15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248727@qq.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