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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2016年项目立项及历年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2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6664
关于开展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2016年项目立项及历年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校直部门:
为持续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积极培养教学改革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管理办法》(藏民大发〔2015〕24号),现就2016年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与历年教改项目结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
(一)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申报人可根据《2016年西藏民族大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提供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研究;教学模式(含课程组织方式、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改革研究与实践;高校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教师教学素质提升研究与实践;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等几个方面申请立项。
项目指南中尚未涉及的项目但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和研究水平的其它选题经本单位评审也可以申请立项。
(二)重大项目招标题目
1. 西藏民族大学专业结构调整优化与评价体系研究与实践
2. 西藏民族大学《大学英语》课程内容及评价体系改革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立项分个人和集体两种(集体项目不得超过5人)。原则上要求各单位教师以学科、专业、教研室及教学团队为依托申报集体项目,并能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特点,挖掘特色,将项目做大做强。我校教师、教学管理及教辅人员均可申报。
2.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已经列入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国家民委等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主持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验收者不得申报。申报者作为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作为参与者的项目不超过2项。
3.各学院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学校教学成果奖、自治区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储备力量。
 
二、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
(一)2013年以来被学院批准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均在结项范围内。
(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结项申请表》
2.项目研究成果,如论文、教材、教参、课件等
3.总结材料
(三)应予结项的项目见附件,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申报结项。不能按期结项者须提供书面延期申请。已经申请延期一次的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四)结项工作与立项工作同时开展。
三、其他
请各单位将教改立项、结项材料于2016年10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立项材料包括:
1.《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
2.《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汇总表》一份。
结项材料包括:
1.《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结项申请表》一式三份。
2.《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汇总表》一份。每个结项项目资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立项时间、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和结项材料清单。
联系人:教学科刘潇,联系电话:33755046
附件:
1.2016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应结项课题统计表
2.《2016年西藏民族大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
3.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
4.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汇总表
5.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申请表
6.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汇总表
.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8.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期结题汇总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