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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7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3360
各学院(部):
为总结和考核本学期前段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1、2016年11月7日—11月18日(第十、十一周)。
此次检查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第十周至第十一周周三):各学院(部)自查整理数据材料阶段,第二阶段(第十一周周四、周五):教务处、教学督导检查和各单位总结阶段。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主要检查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包括教师的教案、ppt质量、教师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学生的评价等情况。
2、实践教学情况。2017届毕业生各毕业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情况,毕业实习安排情况。各学院(部)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情况。
3、实验室建设使用情况。已建实验室使用率及运行、实验室开课率。
4教师调(停)课情况。有无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过后有无按时进行补课。
5、二级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工作开展记录、听课情况等。
6、各学院(部)晚自习的组织安排与检查工作实施情况。
三、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各学院(部)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对本次检查的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所有检查内容必须提供详实的资料。
2、教务处将对各学院(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学院对上述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各项工作的原始记录、档案资料等。
3、学校教学督导将结合各学院(部)自查情况,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三至四个学院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总结与反馈
各学院(部)请参照上述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要求检查内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总结要重点突出检查内容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如何整改,要有数据、有材料,内容要具体。书面总结材料请于11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电子版发15248727@qq.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