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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8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8151
关于加强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校直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7年1月2日开始,为进一步巩固学风建设的成果,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根据《西藏民族大学考试工作规程》、《西藏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各学院(部)要切实强化考试安全、考风考纪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考风考纪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考试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明确以生为本,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诚信做人,杜绝作弊,形成优良教风、学风、考风。
二、主要内容
1.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诚信应考的氛围。
教务处、团委和各学院(部),充分利用宣传橱窗、LED屏、网络等多种途径,在校园内营造诚信考试的氛围。
2.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学院(部)要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通过主题班会、承诺诚信考试等多种形式,在考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西藏民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西藏民族学院考场规则》等规章制度,同时以典型案例为教育重点,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考风考纪教育是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形成的一项重要工作,考试是检验教学成果的关键环节,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环节抓实抓细抓好。
2.强化考试纪律。任课教师应给学生明确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传授复习的方法,对课程的难点、重点,应挤时间做必要的辅导答疑,但不得泄露考试内容;培养学生养成考试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习惯,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3.建立考试违规快速处理机制。考场有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的,监考人员应在试题试卷袋上详细记录学生违纪或作弊具体情节和情况,同时掌握学生违纪或作弊证据,对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进行快速处理,并予以公告。
4.落实考试巡视、督查工作。除学院的巡视组开展巡视外,教学督导组、大学生思政督导组应加强对各学院(部)在考试期间的巡视和指导。各学院(部)考试工作要由院长亲自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严格执行《西藏民族学院监考守则》。考前对监考教师进行动员,提出严格要求,规范监考行为,监考老师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6.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教务处、校办、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共同做好考试工作指导及服务工作。
7.做好阅卷、成绩录入工作。任课老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阅卷,上网录入成绩,各学院(部)教学办要及时统计学生成绩确定下学期开学前一周补考学生的课程及学生名单、切实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