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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5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4042
各学院(部):
为总结和考核我校本学期前半段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质量工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结合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及本学期重点教学工作,现将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2017年5月15日—5月26日(第十、十一周)。
此次检查分为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十周至第十一周周三),自查、整理数据材料;第二阶段(第十一周周四、周五):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赴各单位检查,各单位检查情况总结。
二、检查内容
1、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包括毕业论文指导评语填写、答辩、查重、完成质量等情况及记录。
2、学分制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进展情况。
3、实验室使用情况。已建实验室利用率、开课情况,开放实验室情况,是否有设备无开箱现象,实验员、实验教师工作情况等。
4、教师调(停)课情况。有无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过后有无按时进行补课。教学办有无将调停课情况表归档。
5、二级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工作开展记录、听课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以自查为主,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对本次检查的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所有检查内容必须提供详实的资料,对学校教学督导的督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工作。
2、教务处将对各学院(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学院对上述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各项工作的原始记录、档案资料等
3、学校教学督导、教务处将结合各学院自查情况,采取检查性听课等方式,分组对全校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总结与反馈
各学院(部)请参照上述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要求检查内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总结要重点突出检查内容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如何整改,要有数据、有材料,内容要具体。书面总结材料请于5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33755967,邮箱:15248727@qq.com。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