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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修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09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5870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课教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的教学,经学院审批同意,我院自06级本科、07级专科学生开始,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纳入为公共必修课开设。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通过开展系统的、积极有效的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职业生涯规划、择业观念、择业技巧、创业技能、心理调适、角色转换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提高毕业生求职择业的积极主动性和技能,帮助毕业生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行为规范参与求职择业活动,发现自己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调整就业期望值,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
  上课学生将分批上课,2009-2010学年第一期上课的为外语系、管理学院、教育学院、人文学院、政法学院、新闻学院,第二学期上课的为财经学院、体育系、医学系、信工学院。
  该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同时也作为实践技能课,相关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选课并按时上课,若有违纪或缺课情况,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不予毕业,请各院系有关领导高度重视该课程选课情况,认真组织。

                                    招生就业处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