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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0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4981
各学院(部):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本次工作需项目负责人登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相关材料的填报。登陆系统,应先登陆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在其应用系统中选择“大学生创新”模块,也可以选择系统网址:http://202.200.16.211/index.aspx登陆。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答辩
1、请各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学院管理人员参考《西藏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流程》先完成申报书网上补报以及中期检查材料的补填报,此工作于10月22日前完成。
2、各级审核结束后再进行项目结项验收材料的整理、填报及上传工作,此工作于10月26日前完成。
3、指导老师、学院(部)管理人员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部)组织答辩等验收环节,于10月31日前完成工作。答辩前各学院(部)需将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上报至实践实验科,安排答辩巡视人员巡查。
二、学校验收
各学院(部)答辩结束后,将各项纸质版结项验收材料报教务处实践实验科,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校结题验收及项目交流活动,验收时间、办法等另行通知。材料报送工作11月4日前完成。
三、结项验收材料
电子版材料在系统中填报、上传;所有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放入档案袋,由学院(部)统一上报。
纸质版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教师指导记录、教师总结报告、项目日志、项目实施照片(四张)、项目成果、发票明细(发票及明细表需指导老师签字)、延时变更表、项目实施记录等十一项内容。
四、注意事项
本次结项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督促项目组学生、指导教师等积极配合工作。各项工作均按系统设置时间节点进行,过期将影响项目结项结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