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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藏民族大学第一届教学贡献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6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4634
关于开展西藏民族大学第一届教学贡献奖
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秀传统,激励教师潜心教学,立德树人,提高教学水平,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藏民族大学教学贡献奖评选暂行办法》(藏民大发〔2015〕36号)文件规定,开展西藏民族大学第一届教学贡献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专业水平高、教学成效显著,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的专职教师。
 
二、评选办法
评选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得分为主要依据。评选时对参评教师近三年教学工作实行科学、规范的量化评价打分,打分标准参照《西藏民族大学教学贡献量化评分表(近三年)》执行。
根据评选办法,评选出10名教师为西藏民族大学第一届教学贡献奖获得者,并予以奖励。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部)按照《西藏民族大学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暂行)》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提交材料和开展初评工作,每个学院原则上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各学院请于11月10日(周五)前将推荐参加学校教学贡献奖评选名单及个人材料报教务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2.根据《西藏民族大学教学贡献奖评选暂行办法》(藏民大发〔2015〕36号)文件规定,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部)报送参加学校教学贡献奖评选教师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研究批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张王勇 
联系电话:029-33755917 Email:316513542@QQ.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