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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07-12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7600
院教发〔2010〕8号
各二级学院、系: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使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适应“十二五”期间区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其成为宽专业、厚基础、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适应社会需要的专门人才,对我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全面修订。
       这次修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是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课程结构的重要内容,各院系一定要从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的高度出发,充分考虑西藏社会在人才需求上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转变教育思想观念,针对我院生源特点,将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理念溶入人才培养之中。为切实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按照“拓宽专业口径、强化能力培养、突出素质教育、注重个性发展”的要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现行专业培养计划进行调整、改革和重组,遵循全面协调发展的思路和原则进行重新设计,努力建构以培养“宽专业、厚基础、能力强、高素质”的人才为目标,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发展个性为一体、与学院发展定位相一致的人才培养模式,以主动的姿态迎接社会经济发展和就业市场对人才需求的挑战。为加强对本次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的统一指导,使专业培养计划进一步科学化和规范化,特提出以下原则意见和具体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教育方针、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贺信精神,坚持面向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实际要求,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强化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吸取近年来高等教育在教学改革方面已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并将其内化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过程之中,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终身学习和个性教育的现代教育思想观念,努力构建遵循教学基本规律、符合学院发展定位、体现办学特色和贴近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基本原则
 1、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各专业要正确对待和处理专业课与公共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必修课与选修课、学习与发展等方面的关系。要培养学生既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又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本领,还要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要加强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在重视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拓宽基础教学的内涵,改变教学内容偏窄、偏专的倾向,加强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内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教学、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建构起可适应终身学习及社会发展变化所需求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结构。
 2、优化课程结构,深化教学改革的原则。第一,进一步整合课程设置,坚决改变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要从培养目标对人才专业知识结构的要求出发,科学设置课程开设顺序与衔接关系,“删繁就简”,避免相关课程间的相互脱节和重复,防止“因人设课”或“因人不设课”情况出现。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共同基础课程,要加强内容和体系上的统筹和协调。第二,要处理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加强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压缩和精简理论教学课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方式和途径,着力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第三,要处理好课堂教学与课外指导的关系,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改变教学方法、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等途径,提高课堂教学的“含金量”,加强课外指导,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使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等教育活动成为有机整体。第四,课程设置要紧紧围绕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培养目标服务。要特别重视通过课程的组合,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设置,单个课程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科学设置实现专业培养目标。
 3、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修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过程中,无论专业课还是公共课,要在执行培养基本规格的前提下,科学设计选修课程体系,在尽可能地有利于优秀生、特长生发展的同时,促进每一位学生的素质水平得到切实提高,以利学生的个性发展。要适当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特别要精心设计任选课,给学生留出选择课程的余地,使学生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需要和爱好自主选课,同时要结合专业特点,在招生就业处的指导下适时安排就业指导类课程,为学生将来在社会上更加灵活地就业和接受终身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强化实践教学、外语教学和计算机教学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动手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出发,对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课外活动等进行优化设计,逐步完善我院的实践教学。文科类教学实践的学时比例不得低于15%,理工科类教学实践的学时不得低于25%。要改革实验教学体系,减少验证性实验,更新实验内容,并有计划地开设设计型、研究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同时,要加强外语和计算机教学,在调整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加大应用能力培养和实验课程在教学中的比重。
 5、坚持因材施教和分层次分类型指导的原则。要考虑到区内外不同生源的现实状况,根据不同学生的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以“打牢基础”为出发点,设计不同的教学目标和要求,使每一位学生在校期间,“各得其所”都能得到尽可能的发展,成为能适应不同工作和学习要求的合格人才。
三、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结构模式和特点
新的专业培养计划在两大课程类型基础上构建三大平台。
 1、两大类型:
 ①必修课:由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构成
 ②选修课:由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构成。
 2、三大平台:
设置“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平台”和“专业课程平台”;专业课程按模块设置,灵活确定方向,强化自主选择;
      (1)通识教育平台:是传授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通用性的课程,主要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体育、军事理论、自然科学基础、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等课程。修读形式为必修和选修。
      (2)学科基础平台:按学科门类设置,传授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专业学习奠定宽厚基础的课程。修读形式为必修和选修。
      (3)专业课程平台:为学生适应社会需求,顺利就业以及专业发展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技能而开设的课程。其中专业方向课程可以按模块构建,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选择。模块中的部分课程可以跨专业开放。
      在修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同时,还应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教育搭建相应的、以各类任意选修课教学和各种课外特长类、竞赛类项目等活动构成个性发展平台。
四、修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具体要求
 1、总学时要求
本科:文科类控制在2500学时以内,经管类控制在2600学时以内,理工类控制在2700学时以内,五年制本科控制在3000学时以内。各专业课程允许上下浮动4%.
 2、课程比例要求
各类课程开设比例为:通识教育课本科885学时、公共选修课170学时,占40%左右,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30%左右,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和任选课)为30%左右,建议选修课按课程组设置。医学专业可灵活掌握。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的要求以及院党委的《设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新方案,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形式,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着力改革满堂灌的纯理论教学形式,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其活动课时数不应低于总课时的5%,可采取音像教学、讨论会、报告会、辩论会、知识竞赛、写论文、社会调查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
 4、各专业课程设置要求
专业主干课程开出要基本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指导意见,且课程名称要符合本科专业目录的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可适时安排就业指导课程。
 5、课程性质要求
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专业基础课必须是专业必修课。低年级以专业基础课教学为主,高年级应逐步提高选修课的比例。学校鼓励各专业在第三、四学年开设相近相关专业的一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作为本专业的任意选修课。
 6、实践教学环节要求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验课、专业实习、课程实践、课程设计、社会实践考察和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等。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实验课开出率不得低于90%;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低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规定的时间要求,毕业实习以安排在最后一学期为宜。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实习之后。
 7、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专业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学校定位和各专业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社会调研,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做法,充分征求专家意见。充分体现专业培养计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体现我校的人才培养特色。
五、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时间分配(见附表一)
六、几项具体规定
 1、各专业培养计划周学时数原则上应控制在23—26学时范围内,第一学期可视学生情况适当增加。
 2、课程安排要充分考虑最后一学期的特殊性,除公选课、实习指导等课程外,一般不得安排必修课和限选课。
 3、公共课开设要求(见附件)
七、专业培养计划基本内容与格式
              专业           年制         科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二)培养规格
(三)学制、学位、总学时(学分)
(四)相近专业
(五)主干学科与主干课程
(六)实践教学环节
(七)教学时间分配表(附表一)
(八)各类课程设置比例(附表二)
(九)专业培养计划进程表(附表三)
(十)主要课程简介
八、几点说明
此次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应着力体现“以生为本”的思想,以切实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目标,突出“育人”的功能,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继续推行教学改革,以实现教学向教育的转变。
修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应结合“西藏民族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分层次分类性教学改革’指导纲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生源和水平的学生实际,按照分层次、分类型教学改革的要求,分别设计、制定相应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因此,修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时,要从专业和学科的特点出发,既可以在同一专业中采取两套不同培养目标的专业培养计划;也可在同一专业培养计划中体现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具体要求;还可以将相近学科的基础部分按分层次的要求制定培养计划,在各专业培养中体现分类型的教学要求。其中高等数学类课程,在继续实行分层次分类型教学的基础上,总结近几年取得的经验,结合教学实际,采用新的分层次分类型办法,视生源基础确定采用不同的教学目标;为了增强学生的人文素养,在除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广告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以外所有专业开设大学语文课,并结合学生实际确定不同的教学内容;各专业还应结合专业特点和要求开设相应的专业写作课。
附件:修订培养计划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意见
 
                                    教务处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