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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8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7185
各学院(部):
     现转发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18 National English Competi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简称NECCS)的通知,请各学院(部)按照竞赛通知的具体要求,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比赛。本届竞赛为第二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各类英语教学改革的实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我省此项赛事由陕西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设立的省英语竞赛组委会,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我省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
2018年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各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二、竞赛时间和方法
1.初赛程序及方式。初赛定于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间为120分钟)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初赛。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决赛程序及方式。决赛笔试定于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由陕西省组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决赛包含笔试(含听力)和口试,其中笔试分数为150分(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
3.初、决赛成绩公布与查询。初赛成绩及决赛名单于2018年4月23日在我校教务网站予以公布,决赛的参赛者按初赛成绩确定。
三、奖励办法
1. 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二等奖获奖率为30‰,三等奖获奖率为50‰。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委会根据决赛成绩确定。
2. 获奖证书:由全国竞赛组委会于6月份颁发获奖证书。
3. 系列活动:2018年暑假期间将举办201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主要活动包括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
4.校内奖励:
(1)所有选手将获得一份国家级参与证书,以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均可凭证书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四、报名方式和竞赛费用
1.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从20171248:00起截止到12158:00,学生直接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从http://www.xzmy.edu.cn/jwc/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用户登录入口),在学生成绩菜单下点击等级考试报名后选择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后点击报名进行报名。
(2)交费确认:从201712月25日—12月29日报名学生以班为单位到外语学院教学办公室(实验楼0206)确认,并交纳报名费。逾期不确认报名并交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按自动放弃处理。
2.报名费:根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委员会统一要求每生30元。
3.准考证领取:报名学生的准考证将在2018年4月13日送至各学院教学办,请本人到各自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
咨询电话:外语学院教学办 33755945   教务处实践科33755048
                                             
 
       教务处    外语学院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