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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公共大学英语实行分层次教学的原则意见

发布日期:2010-07-15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9635
院教发[2005]15号
 
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快速增加以及招生来源的多样化,在校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差异十分明显。而英语基础水平的差异,使得公共大学英语教学的难度越来越大,教学效果两极分化相当严重,原有的英语教学模式很难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为增强学生学习英语的自觉性,提高英语教学质量,使每个学生都能较大程度的提高英语水平,2004年,围绕着学分制改革试点,我校在英语教学中试行了分层次教学改革。通过一年的实践,从教学效果看,中班和快班的教学效果十分明显,学生的英语水平确实得到了提高,但慢班的学习成绩依然不理想。鉴于目前存在的问题,经过广泛的调研与研讨,为切实提高我校学生英语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成绩,现对我校英语教学提出以下分层次教学改革原则意见。
一、对于高考英语成绩在49分以下的新生,由外语系根据情况,选用较低层次的教材,制定相应的教学目标和考核标准。
二、对高考英语成绩在50-89分的学生,从基础英语教起,学习两年,制定相应的教学目标和考核标准。
三、对高考英语成绩在90-109分的学生,从大学英语第一册教起,学习两年,制定出标准较高的教学目标和考核要求。
四、对英语高考成绩在110分以上的学生,从大学英语第二册教起,学习两年,制定出标准更高的教学目标和考核要求。
五、所有四个层次的英语课程确定英语学分为16学分。每学期组织一次英语考试,其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计4学分,成绩管理与其他必修课一致。
六、参照《西藏民族学院公共外语教学的意见》,英语考试成绩与毕业证挂钩。对于不达标的学生不予毕业。
按照分层次教学的原则组织教学,外语系、教务处必须恰当确定英语教学的教学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内容,考核标准也应根据每个层次的实际而定,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对于其他层次类型学生的英语教学可以参照此方案执行,在教学目标和年限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同时学生也可以自愿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三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