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学院学生课堂规则
发布日期:2010-07-15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10650
院发[2006]32号修订
一、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因故迟到时须向任课教师报告,获准后方可进入教室入座;因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开教室时,须征得任课教师同意。
二、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教室。
三、讲究礼貌,尊敬教师。上课、下课前由班长喊“起立”、“坐下”;提问应举手,回答问题须起立。
四、专心听讲,保持课堂肃静,关闭通讯工具,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学习。师生交流应有序进行。
五、保持教室整洁,不在教室吸烟、吃零食,不乱扔废弃物,不随意涂写、刻画、张贴。
六、爱护教学设施,不随意搬移教学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教学仪器。
七、上课期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