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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0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5510
 各学院(部):

为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藏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藏民大发〔202036号)文件,构建以项目驱动为载体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决定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严格遵循“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突出重点、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践、自主管理”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组织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使本科生尽早接触工程与社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渐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

二、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实物设计制作、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开展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运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选题范围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创新创业基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四、申报要求

1.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在读本科生可申报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在读研究生仅可申报创业实践项目。

2.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跨民族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项目管理学院(负责人为研究生的,项目归口管理的学院为专业所在学院)。

3.每名学生每年度最多只能主持1项项目,参与不超过2项项目。如学生往年申请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未结项或出现撤项情况,则不接受立项申请。

4.申报项目的个人和团队应自行邀请1名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校内教师为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还需同时邀请1名校外企业导师)。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五、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周期:立项时间:20214月,中期检查时间:202110月,结项时间:20224月。

2.项目经费拨付:项目经费将按照立项后拨付项目资助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2万元),项目剩余经费结项时凭发票统一报销。

3.项目中期考核和结项评定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评定。批准结项的项目,由学校颁发结项证书,项目团队成员可对应获得创新创业学分。不合格的项目需退还已获得的资助经费,项目按终止或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纳入项目申报黑名单。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题目和项目预期目标不能更改,项目成员如有变更,可向学院报备,待结项时教务处统一办理。

5.学院和指导教师应加强项目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把项目实施过程质量关,学生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指导教师在项目指导过程中存在失职不作为的,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项目立项宣讲阶段:312-14日,教务处将组织教师及优秀结项项目学生代表分学院专场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宣讲。要求:各学院教学办通知2020级学生全体参加宣讲会,其余年级学生及研究生如有申报项目意向可自愿前往,具体宣讲安排详见附件3

2.项目准备阶段:411日前,有申报意向的学生或学生团队通过调研、确定题目、选定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报书填写。

3.项目申报阶段:412-416日,有申报意向的学生或学生团队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报送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为研究生的向专业所在学院报送申报材料。

4.学院评审阶段:419-425日,各学院组织院内专家对创新训练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答辩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评审结束后对推荐立项项目按照项目质量进行排序(不做等级推荐),不予推荐立项的项目由学院直接退回。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学院不做答辩评审。

5.学校评审阶段:426-510日,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创新训练项目进行评审,对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6.公示确定阶段。511-516日,学校对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拟立项等级、项目资助金额进行公示确定。

(二)其他

1.各学院应推荐不少于50%拟立项项目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对于拒绝参加大赛的项目,学校将按照不予立项处理。

 

2.学校将对2021年度的立项项目严把质量关,项目结项时将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根据项目成果、现场答辩情况综合评定等级,对于未实质性开展工作的项目不予通过。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西藏民族大学2021年大创项目立项宣讲安排

4.《西藏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藏民大发〔202036号)


                                                         教务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