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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第5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选拔赛暨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4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2924

  为激励广大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提高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进一步提升在校大学生实践动手和思维创新能力,我校将举办“西藏民族学院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获奖的优秀作品将按照相关要求由学院推荐参加“2012年第5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1.软件应用与开发类。包括以下小类:(1)网站设计。(2)数据库应用。(3)教学课件。(4)虚拟实验平台。

  2.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专业组)。包括以下小类:(1)计算机动画、游戏。(2)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数字绘画、图形图像、视觉设计等)。(3)交互媒体设计(电子杂志、移动终端、数字展示、虚拟现实等)。(4DV影片。作品的参赛主题:运动与健康。

  3.数字媒体设计类(中华民族文化组)。所有专业学生均可参加本类竞赛,作品形式仅限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数字绘画、图形图像、视觉设计)。参赛作品主题为以下之一:(1)民族建筑。(2)民族服饰。(3)民族工艺品。

  4.计算机音乐创作类。包括以下小类:(1)电子音乐。(2)创编类(歌曲或者为独奏乐曲创编)。(3)视频配乐。

  二、参赛对象:

  全校各专业本、专科学生可参加学校比赛;参加2012年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限定为本科学生。

  三、时间安排:

  1.组队创作时间:2012313325:学生组队选题,进行作品设计及制作。

  2.作品上报阶段:328330:参赛队报名同时发送作品(电子版)至邮箱xzmyjsjds@163.com,报名地点在第四教学楼4212办公室,每件作品报名费20元。

  3.学校比赛阶段:4430日:组织专家开展评选工作,选拔参加国赛的优秀作品,在教师指导下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

  4.国赛上报阶段:20125115日: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选拔赛。

  5.国赛决赛:2012720810:入围作品在全国四地高校(浙江大学浙江传媒学院、华中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决赛。

  四、参赛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动员并鼓励学生参加比赛。

  2.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的道德规范,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得中途放弃。

  五、奖励

  比赛结束后,对比赛成绩优异者将予以奖励,并按照《西藏民族学院学生实践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规定,计载相应的创新学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惠妮

  联系电话:33755449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信息工程学院  
                                     2012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