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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8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854

各学院: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对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情况,结合本学期重点教学工作,现将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2023 58日—521日(第十周、第十一周)。

此次检查分为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十周),各教学单位自查,完成自查工作总结,学院领导及二级教学督导进课堂听课;

第二阶段(第十一周),教务处及学校教学督导进课堂听课,教务处分组赴各教学单位检查。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质量(含重修、辅修课)

检查内容: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课、是否发挥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等; 学生学风是否端正,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有无迟到旷课情况及课堂不文明行为等。

2.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内容:各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督查工作计划、每日督查安排表,课堂听课、查课记录,开学以来二级教学督查工作总结(需提交)等。

3.项目建设情况

检查内容:五卓越(卓越工程师、卓越法治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卓越医生、卓越教师)人才培养项目建设情况。

4.标准化教研室建设情况

检查内容:按照《西藏民族大学关于印发标准化教研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2022年教研室总结和2023年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标准化、党的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教学及教科研活动标准化和档案建设标准化等五项标准化建设)。

5.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检查内容:2023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各学院实验室使用情况(利用率)、学生实习实践情况、实习实践基地使用情况等开展情况。

6.教材建设

检查内容:教材审查情况,审查记录;自编教材出版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对本次检查内容提出具体的要求,所有检查内容必须提供详实的资料,按检查内容,以自查为主。

2.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执行情况、档案资料等原始记录进行检查。

3.学校教学督导结合各学院自查情况开展督查工作。

四、检查总结与反馈

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检查工作总结。总结内容重点包括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本次检查内容六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总结要重点突出、有数据、有材料,内容要具体。

书面总结材料,需报送电子版、纸质版(负责领导签字、盖院章),并于51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科。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33755967

电子邮箱:15248727@qq.com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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