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西藏民族学院院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度

发布时间:2010-11-15 信息来源:党委(院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11363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2000年5月11日院党发[2000]9号)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和群众观念,密切院领导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使院领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领导要联系基层单位。院领导一般应分工联系两个或两个以上基层单位,其中至少联系一个教学单位。为使院领导能全面了解各基层单位的情况,分工联系基层单位实行轮换制,每位院领导联系同一个单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院领导要对所联系的基层单位的人员情况、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所联系的基层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尽量协调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妥善处理。对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或行政集体研究。院领导每月深入基层的时间不少于2天。对分工联系基层单位的情况,院领导每年要在院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小结。
    二、院领导要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检验一个领导班子是否成熟、有战斗力的重要标志。院领导要牢固树立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广大师生的联系。要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与基层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和掌握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情况,关心群众生活;定期和不定期地主动向群众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多渠道收集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和各级领导的意见与建议,了解学院领导班子和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热情接待反映问题的师生员工,认真批办群众来信,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将有关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班子,通过改进工作和适当方式向群众做出答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院领导要主动与下级干部谈话。为保持院领导与下级干部的密切联系,院领导要经常主动地同下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每学期至少同分管及分工联系单位领导谈话一次,谈话中要做好谈话记录。通过谈话,要及时掌握下级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指导和帮助他们克服工作中的缺点、不足和工作上遇到的困难,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四、院领导要开展调查研究。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院领导只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学院的基本情况,才能对学院的发展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院领导要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了解学院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开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进行决策打好基础。调查研究的成果要形成文字报告,每位院领导每年至少应写出一篇调查研究报告。
    五、院领导要到教学一线听课。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院领导要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对教学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掌握第一手资料。每位院领导每月听课不得少于两课时,听课时要做好听课记录。
    六、院领导要向教职工通报学院重大问题。要让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学院的重大工作和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问题,增强教职工的参政议政意识,推动学院工作的开展。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对学院工作进行通报。
    七、院领导要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院领导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又要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活动。每年至少向党支部书记汇报一次思想情况。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一次。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西藏民族大学党委(院长)办公室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西藏民族大学党委(院长)办公室网所发布信息由原创信息、转载信息和网民自主发布信息构成;
2、凡注明信息来源为西藏民族大学党委(院长)办公室网的信息为本站原创信息,其版权为西藏民族大学党委(院长)办公室网所有;
3、凡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信息为本站转载信息,西藏民族大学党委(院长)办公室网不对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电话: 029-33755000 传真: 029-33763081             网站设计与开发: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版权所有©:西藏民族大学党委(学校)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邮编:71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