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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结合典型反面案例开展廉政教育

发布时间:2015-07-02 信息来源:西藏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次数: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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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7日上午,学校召开了2015年第五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委常委、副院长刘凯主持,党委书记杜建功在会上作了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西藏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施意见》,学校纪委(监察室)通报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及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的三个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充分利用反面案例,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时刻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
杜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这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一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的以鲜活反面案例的廉政教育。分析案例的共同点都存在领导干部放松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行为人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发生扭曲,独断专行,凌驾于组织之上。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要从中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加强学习,严把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严于律己、秉公用权。同时,要抓好本单位教职员工、亲属、广大学生的廉政教育工作,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领导小组将在年底就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针对纪委(监察室)“三转”工作,他要求,学校纪委(监察室)要正确定位 “结果监督”和“定点突破”,以督查、抽查、建立内控机制等形式做好“监督者的再监督”,切实聚焦主业主责,使“三转”落实到位。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西藏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施意见》,目前,纪委(监察)已退出无直接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退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招生考试等具体业务工作。未经学校党委同意,纪检监察机关不再参与不符合“三转”要求的工作。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工作交还给职能部门,让各职能部门发挥好自己的作用。同时,学校要切实做好纪委(监察)内设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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