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4日下午,纪委党支部召开新学期全体党员大会暨党员组织生活会。纪委书记王沛华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纪委党支部书记任秀丽主持,无党派人士监察审计处副处长邓小军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八一学校考察时的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了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这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更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现实需要。
《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以“七个严格执行”即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兼职取酬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取酬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高等学校的深化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八一学校考察时指出:广大教师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学校教育要注重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针对学习内容,与会党员从实际工作出发,纷纷发言,畅谈学习体会并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学习讨论和自我剖析,对如何进一步落实“三转”,推动问责常态化,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做合格党员等展开热烈讨论。
纪委书记王沛华表示,这次党员大会既是一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也是践行“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会。通过学习《问责条例》为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方式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练运用《问责条例》,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发挥纪委监督责任。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七个严格执行”和习总书记在教师节上的讲话,为我们上了一堂印象深刻的党课,对如何做一名好党员、好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家集思广益,对于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思路。我们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学校“三三六”党建新模式,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好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作为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要严守“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