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4-04-21 18:46:44
按照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结合实际、从严要求,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班子就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做到“约法十章”。
一、改进调查研究。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经常深入到农牧区、社区、企业、学校、寺庙等基层一线群众中进行调研,深入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较多的地方进行调研,面对面与群众交谈、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坚决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搞辖区边界迎送,不安排群众欢迎,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不给基层单位和群众增添负担。建立完善区党委常委会成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每名常委联系1个县、1个村、1座寺庙,每季度到联系点1次以上,每年拿出一定时间在基层调查研究。
二、精简各类会议。坚持改进会风,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数量和时间,从严掌握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尽可能通过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部署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和层层开会。除法定性会议和涉及全局的重要会议外,一般一次会议不超过2个小时,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不超过1个半小时。坚持少讲话、讲短话,一般会议只安排一位自治区领导作主题讲话,区党委常委要带头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不说官话、空话、套话,区党委书记、副书记讲话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常委讲话一般不超过40分钟,主持会议的领导关于贯彻会议精神的讲话不超过5分钟;到基层调研讲话不超过30分钟,基层单位汇报控制在30分钟以内;部门和单位向常委会汇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区党委常委和其他与会人员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
三、精简文件材料。坚持改进文风,少发文、发短文,减少文件数量,压缩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注重文件实效,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已明确部署、未提出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能以电话电传、党政信息系统等方式解决问题或可通过内部刊物发布的,不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区党委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区党委办公厅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地市和区直部门上报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严控事务活动。除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外,未经区党委常委会批准不得参加各类剪彩、奠基、首发式、庆典等活动,不得参加地方和部门举办的庆祝会、表彰会、纪念会、博览会、联谊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抓好关系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上、集中到推动工作落实上。
五、规范出区出境出国出访。严格控制出国出境访问、考察,合理安排出区考察学习活动,严格控制随行人员、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区党委常委带头,对没有实质性任务、不解决任何问题的出国出境活动,一律不作安排;外出开会、学习、考察、访问等公务活动,一律不搞送行、迎接。
六、改进警卫工作。严格执行警卫制度,规范使用警用车辆,除中央领导来藏视察工作按中央规定执行外,区内所有领导干部出行一律不搞交通管制、不封路、不清场,在市区内开展公务活动不搞警车开道。
七、改进新闻报道。自治区党委常委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自治区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西藏日报刊发报道,新闻稿一般不超过1200字;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电视台在《西藏新闻联播》编发报道,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其他自治区党委常委出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西藏日报刊发报道的新闻稿一般不超过800字,在《西藏新闻联播》中编发报道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分钟。
八、严格文稿发表。除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或实际工作需要外,自治区党委常委个人一般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不为他人著作写序。
九、厉行勤俭节约。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外出考察、公务接待等规定,严禁违反规定修建楼堂馆所,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十、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格要求,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