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下午,校纪委副书记任秀丽参加了党办(校办)主办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向与会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解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纪委关于“八项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对与会人员提出要求。党办(校办)主任张宏伟重点解读了学校相关规定。会议由党办(校办)行政科科长王伟主持。
会议重点解读了藏党办发[2014]2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并提出了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任秀丽副书记向与会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解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纪委以及学校关于“八项规定”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并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要明确“越来越严”的信号,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与会人员要全面、完整地向各自单位领导班子汇报本次“以会代训”的工作目的,认真学习、坚决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尤其是要规范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和八项规定有关的工作的审批、执行和报销等行为,做到公车“专人负责、专车专用”,接待“热情有度、周到合规”。各位参会人员要积极做一个“知规矩、懂制度、善提醒、勤监督、有担当”的合格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校落地生根,让八项规定成为我校新风尚,为引领校园风尚更加清新做出努力。
本次由党办(校办)主办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规范管理工作会议”,是我校党委、行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以会代训的一个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图:胡建斌/文:杨青/审核:王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