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语学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高全孝同志
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公示
(2019年第03号)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西藏民族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校办发[2017]24号和《关于对高全孝同志原任外语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期间主要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通知》(审通字(2019)第03号)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2月25日开始对外语学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高全孝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15年06月至2018年12月。
审计期间,对高全孝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仇海红、霍凯琳、田静
电话:029-33755400
电子邮件:895216011@qq.com
办公地址:一号行政楼二楼审计室
特此公示!
监察审计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