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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信息来源:西藏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次数: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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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保障疫情期间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倡导绿色、文明、安全、节俭的祭祀新风,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倡导文明祭扫新风

全校各级党委(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低碳祭扫新风,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抵制迷信活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对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严守党纪,反对铺张浪费,不断净化营造崇廉尚洁的政治生态。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尚俭戒奢,文明过节,坚决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祭品,倡导文明祭扫,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集体祭扫活动,严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3.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4.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5.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6.严禁使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报销各类私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等各类费用。

7.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明确要求、警示在前,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责任意识。全体教职员工要严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学校纪委将重点围绕“七个严禁”,明察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33755145;33755293

监督举报邮箱:xzmdjw@xzmu.edu.cn

 

 

                  中共西藏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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